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
2026年残疾人专场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残疾人专场招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与地点
方式:线下审核。
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10:00-12:00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新桥靠巷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4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以下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特殊说明的按照特殊说明要求提供)。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之外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本人携带所有资格复审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3.我中心在收到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后,会及时将资格复审意见反馈至考生,其中需考生补充材料的,将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的类别、数量和要求;确定考生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说明原因;确定考生资格复审通过的,将明确告知考生。
4.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中心留存备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有疑问的,请在工作日期间联系我中心。
四、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招聘公告》规定为准),并由我中心电话通知递补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残疾人专场招聘公告》的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0471-510319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