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且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应于2026年5月20日17∶00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电子邮件内提交《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的扫描件和电子版资格复审材料;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须在电子邮件内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5)的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NMGSWJGWYKL@sina.com。
(二)电子邮件的主题和正文。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的主题和正文均为“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单位+岗位名称)”,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XXXXX税务局信息中心+信息化运营岗位X)”。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报考信息发生变化,考生需在电子邮件的正文中一并注明。
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的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用人单位+岗位名称)”,例如“张三放弃面试资格(国家税务总局XXXXX税务局信息中心+信息化运营岗位X)”。
(三)电子邮件的附件。1.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将下列电子版资格复审材料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作为电子邮件的附件。附件的命名格式为“XXX资格复审材料(用人单位+岗位名称)”,例如“张三资格复审材料(国家税务总局XXXXX税务局信息中心+信息化运营岗位X)”。电子版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①考生身份证(正面、背面)的扫描件。
②考生《报名登记表》的扫描件和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的扫描件。
③考生已获得的各类型、各阶段高等教育学习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扫描件,以及与相关高等教育学习经历对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尚未毕业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位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
④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国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信息化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由对应工作(服务)单位出具的并加盖有效公章的证明扫描件(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日常承担工作内容、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劳动(聘用)合同的扫描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保缴费证明”。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⑥尚未毕业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并加盖有效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说明”的扫描件(附件2)。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并加盖有效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附件3);
⑧资格复审期间报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考生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结果将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考生。
2.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的附件为经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5)的扫描件。
二、面试时间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于2026年5月26日10∶00至5月28日9∶00期间,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面试具体地点、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邮箱发送资格复审材料。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间内规范完整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无论是否应聘成功,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咨询电话:0471-5909034
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0198、6601168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