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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办关于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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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办关于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5 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管理员〗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办关于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9:00—12:00、14:30—17:00。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9:00—12:00、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办507办公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乌海东街1号院2号楼)。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需自行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在一张纸上,本人签名)。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学起所有教育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附件1)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需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国外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外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承诺书》(附件2)。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附件3),并明确存放时间。
      5.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7.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
      8.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5)1份。
      9.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部门。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3.对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如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提交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6)。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该岗位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因递补人员疏忽错过资格复审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4.未尽事宜按《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71-6385097、6385013
 
      附件:1.应届毕业生证明
      4.同意报考证明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办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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