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软件和信息安全测评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负一层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二、材料清单
(一)《报名登记表》(需自行从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本人亲笔签名);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大学起所有教育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具体格式见附件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需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指南》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五)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有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因参加审核时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是否应聘成功,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要求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471-4867871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