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
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的公告
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5号)、《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2023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按照程序,我院公开招聘工作已完成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现将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我院定于2023年7月10日进行体检,随后对体检合格考生开展考察,考察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1、体检时间: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
2、体检地点:上午8点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门口集合;
3、体检要求: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二寸彩色近照一张,黑色中性笔1支,体检费450元。
4、注意事项: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劳累。体检当天须空腹,禁食禁水,否则将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5、咨询电话: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人事科0471-2940445。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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