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2023年度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自治区纪委监委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方式
此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下审核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14: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青城巷1号)A座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户口本,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蓝色背景)。
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内);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证明中应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5.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7.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3)各1份。
8.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招聘公告》规定为准),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有疑问的,请在工作日期间联系0471-4811209。
三、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