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046)
一、考试依据
《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
二、考试设置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事项
凡符合《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业务满3年。
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报名,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应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填报信息真实客观等作出承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须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四、增报专业说明
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五、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一科。关于“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事宜,可登录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网站( www.ceeaa.org.cn)通知公告栏目查询。根据相关规定,在认证有效期内毕业于通过认证学校(除名单中特殊标注的以外,本科毕业时的学校名称须与名单保持完全一致)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四年制本科安全工程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方可通过认证对待,取得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不是安全工程的、毕业时间在学校认证有效期外的,毕业于未通过教育认证的学校均视作未通过认证。
我区内蒙古科技大学“安全工程”专业(有效期开始时间:2017年1月,有效期截止时间:2019年12月)是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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