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 考试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建工〔2018〕728〕号)
二、 考试设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2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符合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 报名事项
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信息网( www.impta.com.cn)进行报名,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应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填报信息真实客观等作出承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须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四、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报名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试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三)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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