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职责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人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事考试和能力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履行人事考试和能力建设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人事考试和能力建设、 提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承担人事考试、人才评价和能力建设、提升工作的发展方向、改革路径、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三)承担公务员录用、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人员考试和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
(四)承担社会化委托考试,提供相关考试服务;
(五)拟订有关人事考试考务管理制度、标准与技术规范并指导实施;
(六)指导、协调各盟市(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开展考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七)承担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信息化规划、提供人事考试信息化服务,开展人事考试信息系统开发运维等工作;
(八)承担人事考试试题命制、题库建设、专家队伍建设和考试科研工作,并做好相关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承担与相关考试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十)为自治区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服务基层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和职业技能人才等群体能力建设和提升工作提供服务;
(十一)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相关培训和会议等服务;
(十二)承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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